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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 19:00-21:00
詳情2月8日 09:00-21:00
詳情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程序:
(一)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的概念
是通過動物試驗和對人群的觀察,闡明某種化學物質的毒性及其潛在的危害,以便對人類使用該物質的安全性作出評價,并為確定安全作用條件制訂預防措施決策提供依據(jù)的過程。
(二)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程序的原則
根據(jù)化學物質的種類和用途來選擇國家標準、各部委和各級政府發(fā)布的法規(guī)、規(guī)定和行業(yè)規(guī)范中相應的程序。
安全性:在規(guī)定條件下接觸化學物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實際確定性。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程序采用分階段進行的原則,先安排實驗周期短、費用低、預測價值高的試驗。
安全性評價程序大部分把毒理學試驗劃分為4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急性毒性試驗和局部毒性試驗;第二階段包括重復劑量毒性試驗、遺傳毒性試驗和發(fā)育毒性試驗;第三階段包括亞慢性毒性試驗、生殖試驗和毒物動力學試驗;第四階段包括慢性毒性試驗和致癌試驗?;瘖y品第五階段為人體激發(fā)斑貼試驗和試用試驗。
通常在化學物質投產(chǎn)之前或登記、銷售之前,必須進行第一、二階段的試驗。凡屬我國首創(chuàng)的化學物質要求進一步選擇第三階段甚至第四階段的某些有關項目進行測試。
試驗方法和操作技術的標準化,優(yōu)良實驗室規(guī)范(GLP),標準操作規(guī)程(SOP)。
2月7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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