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藥學院招聘:
因工作需要,擬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中山大學藥學院教師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
二、招聘專業(yè)及職位
專業(yè):藥學一級學科范圍內的所有二級學科
職位:教授3名、副教授3名、講師2名(整個2014學年的職位數,包括2014學年秋季學期和春季學期。)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教授職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yè),恪守學術規(guī)范,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學歷學位條件: 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
3.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具有教授/研究員職稱或已擔任副教授/副研究員職務5年以上。
4.外語、計算機水平:有熟練地閱讀專業(yè)書籍文獻、撰寫學術論文及開展學術交流的英語能力,熟練掌握其他外語亦可;通過規(guī)定的外語及計算機的專業(yè)水平測試。
5.年齡:50周歲以下,身心健康醫(yī)學教育網編輯整|理。
6.學術水平:應聘前五年內,需同時具備以下工作業(yè)績條件:
(1)學術論文與著作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本學科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1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學術論文不少于7篇)。
②在本學科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10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論文不少于4篇),并且達到以下項目中的其中一項:獲得國家新藥證書1項;或取得新藥臨床試驗批文1-2項(根據新藥類別情況由學院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酌情考慮);或發(fā)表的論文中被三大索引收錄達到1篇以上;或獲得授權的發(fā)明專利1項,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獲得部省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三等以上獎勵(一等獎前2名內,二、三等獎的第1名);或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著作和本專業(yè)教材(獨立完成、主編或第一作者)。
(2)科學研究項目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必須至少主持過一項國家級或兩項部省級科研項目;
②主持一項科研經費不少于10萬元的國家級重點項目或重大項目的子課題。
7.執(zhí)教經歷:能勝任本學科的教學工作,掌握所從事領域的國際研究動態(tài),有指導博士研究生及組織開展學術交流的能力。
(二)應聘副教授職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yè),恪守學術規(guī)范,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學歷學位條件: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
3.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經歷:現任副教授或者有2年以上講師任職經歷,或博士后出站。
4.外語、計算機水平:要求有熟練的閱讀專業(yè)書籍文獻和撰寫論文及學術交流的英語能力,熟練掌握其它外語亦可;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及應用。通過規(guī)定的外語及計算機的專業(yè)水平測試。
5.年齡:45周歲以下,身心健康。
6.學術水平:在任現職以來近五年內,需同時具備以下工作業(yè)績條件:
(1)學術論文與著作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本學科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10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學術論文不少于4篇)。
②在本學科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論文不少于3篇),并且達到以下項目中的其中一項:取得新藥臨床試驗批文1項;或發(fā)表的論文中被三大索引收錄達到1篇以上;或獲得授權的發(fā)明專利1項以上,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獲得部省級教學、科研成果獎三等以上獎勵(前2名內);或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著作或本專業(yè)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2)科學研究項目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主持一項廳級以上科研項目;
②作為主要參加者(前3名內)參加兩項部省級以上重點項目或國家級科研項目;
③主持一項科研經費不少于5萬元的部省級重大項目的子課題;
④主持研究經費累計50萬元以上的橫向課題。
7.執(zhí)教經歷:能勝任本學科的教學工作,掌握所從事領域的國際研究動態(tài),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三)應聘講師職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yè),恪守學術規(guī)范,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學歷學位條件: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并獲得博士學位(應屆博士畢業(yè)生入職時須獲得博士學位)醫(yī)學教育網編輯整|理。
3.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經歷:現任講師或者聘任助教滿2年(應屆畢業(yè)生、博士后出站者不作要求),應聘重點團隊講師職位者,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或工作的經歷。
4.外語、計算機水平:具有較強的閱讀專業(yè)書籍、文獻和撰寫論文及學術交流的外語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及應用。
5.年齡:35周歲以下。
6.教學水平:具有承擔相關學科本科生和研究生課程教學工作的能力,通過所應聘院系的教學能力測試。
7.學術水平與潛力:掌握扎實、系統(tǒng)的專業(yè)基礎理論和研究方法,具有成為本領域優(yōu)秀教師的素質和潛力,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能夠顯示自身學術水平的研究成果。具體要求如下:
就讀博士研究生以來且近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在SCI或EI及以上級別期刊上發(fā)表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具有顯示度的代表作發(fā)表在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JCR-SCI期刊分區(qū)表一區(qū)的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國內外著名期刊)。
四、應聘材料
應聘者請按要求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一)教師職位申請表(需本人簽名)1份,請點擊下載。rar ;
(二)個人學術簡歷1份;
(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各1份;
(四)近五年內公開發(fā)表的代表作;
(五)同行專家簽名的推薦函(應聘教授職位者需3份,應聘副教授、講師職位者需2份);
(六)3篇送審代表作各3份(應聘講師職位者可免)。
五、招聘程序與時間安排
(一)受理報名:應聘者需提交應聘材料到中山大學藥學院。有關應聘材料給予保密,恕不退還,業(yè)績成果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招聘啟事本學年度有效,招滿即止。
秋季學期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11月15日。
春季學期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3月15日
(二)程序:按中山大學教師職務聘任相關程序進行。
說明:
1. 有關招聘條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規(guī)定,如遇國家、地方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政策發(fā)生調整,按新規(guī)定、政策執(zhí)行。
2. 再次申報資格:未通過學院資格審核者,一年(一個自然年)后方可再次申請;通過學院資格審核未最終通過學校審議者,同一學年不可申報兩次。
3.自本次職務聘任始,本科教學工作量按照《人事處關于印發(fā)(修訂稿)的通知》(人事【2013】92號)“院系教學、科研、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培養(yǎng)業(yè)績計算辦法”關于本科生教學工作量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2014年5月5日已發(fā)至各位老師郵箱)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學教師聘任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聘任相應職位。學校按相關規(guī)定提供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
聯系地址:廣州市大學城外環(huán)東路132號中山大學藥學院110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006
聯系 人:黃 民 李秀花
聯系電話:020-39943011,020-39943110
E-mail: lixiuh@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