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藥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相信是準備參加醫(yī)學考博的朋友比較關注的事情,為此,醫(yī)學教育網小編整理內容如下:
根據《鄭州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校研究生【2018】3號)文件精神,我院于2021年將秉承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試行博士研究生 “申請-考核”招生。普通招考、碩博連讀和直接攻博三種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國外及港、澳、臺地區(q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選拔,均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1.招生導師范圍
凡當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博士生導師均可。
2.考生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2)必須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凡在境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報名;
(3)專業(yè)基礎好、科研能力強,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在某一領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學術專長及突出學術成果;
(4)外語水平要求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①TOEFL成績90分以上(2年內有效);
②新GRE成績305分以上(5年內有效);
③WSK(PETS5)考試合格(5年內有效);
④CET-6通過(或≥425分);
⑤IELTS≥6.0(2年內有效);
⑥國家專業(yè)英語八級考試合格;
⑦在英語為授課語言的國外高等學校獲得過學士及以上學位??忌暾垥r未達到以上水平者,發(fā)表過高水平SCI論文者仍可申請,但必須通過學校組織的入學外語考試;
(5)定向碩士研究生申請必須出具原協(xié)議單位的同意函,需全日制脫產在校學習。
3.申請材料
(1)《鄭州大學博士生入學申請考核登記表》一份;
(2)研究計劃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擬從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設想;
(3)申請學科或相近學科的兩名下高職稱專家推薦信;
(4)本科和碩士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碩士生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在學證明);
(5)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成績單。由考生所在學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畢業(yè)也可由考生檔案所在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6)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7)碩士學位論文全文(往屆生)或論文摘要(應屆生);
(8)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專利等。
上述材料,掃描整理成一個PDF格式的電子文檔,在2021年2月20日前發(fā)送到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指定郵箱:46304381@qq.com。申請人應如實提供上述所列申請材料,如發(fā)現(xiàn)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作弊及其它違紀行為,將根據學校規(guī)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相關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4.招生程序
(1)設立由主管院長(主任)、教務人員組成的“申請材料初審小組”,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學校當年招生簡章以及各學科具體要求等,審查考生基本報考資格,并基于專業(yè)素質、學術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及培養(yǎng)潛質等方面綜合評價確定考生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資格,確保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質量。“申請材料初審小組”對材料初審情況負有解釋責任。
(2)考生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內進行網上報名并下載《博士生網上報名登記表》。
(3)以碩博連讀方式進行培養(yǎng)的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博連讀生”)選拔范圍僅限我校全日制在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選拔要求及條件按照《鄭州大學碩博連讀實施辦法》執(zhí)行。
(4)完善考生與導師互選機制,尊重考生和導師的選擇權。根據報考情況規(guī)定導師選擇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數量。
(5)成立考核專家組,申請人選擇的導師原則上應參加考核工作。考核專家組成員分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定,按百分制打分,占綜合成績的6成;同時根據招生專業(yè)的實際情況組織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打分,占綜合成績的4成??己藢<医M可采用學術報告、現(xiàn)場抽題、專家提問、實驗操作等考核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包括外國語水平、專業(yè)知識、學科前沿、研究方法,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團隊意識、身心健康等,重點考察考生的學術創(chuàng)新潛質。
(6)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合理使用多元考核結果,確定面試與材料審核結果,按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審定后名單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的名單,導師和單位不得向申請人承諾錄取。
5.監(jiān)督機制
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考程序進行監(jiān)督,從組織上保證監(jiān)督機制的有效運行。
(1)藥學院咨詢投訴電話:0371-67781893;
聯(lián)系地址:鄭州市高新區(qū)科學大道100號,鄭州大學(新校區(qū))藥學院;郵政編碼:450001
(2)亦可直接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申請復議、投訴;
(3)申請復議及舉報違規(guī)違紀事項,必須實名進行。申請復議或投訴者,必須陳述事實、依據。對無中生有、蓄意誣陷的,要承擔相關責任;匿名投訴、舉報的,學校、學院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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