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筍期 當?shù)販胤€(wěn)定在10℃以上時,培土到采筍為15~20天,華北各地在4月上中旬開始采筍。采筍持續(xù)日期,依植株年齡、氣候、土質(zhì)、施肥管理等條件而異。當出筍數(shù)量減少并變細弱時,必須停止采收。采收期過分延長,則綠色莖枝的生長日期被縮短,養(yǎng)分的制造和積累減少,影響第二年嫩莖的產(chǎn)量。而且由于植株營養(yǎng)不良,易生病害和衰老。一般第一年采收期以20~30天為宜,采收第二年30~40天,以后可延長到60天左右。無論如何,采收結束應留給植株90天以上的恢復生長時間。
2.采筍工具 采筍工具為采筍刀和盛筍器。各地用的采筍刀為碳鋼制作,木制刀柄,刀刃鋒利,刀身長10厘米,刃寬2厘米,刀身刻有原料長度標記,防止下刀深淺不一。盛筍器各地不一,但以三格提盒式較為方便,可將采筍與分級同步進行。三格提盒是用楊木或泡桐木等輕質(zhì)木板制作,板厚1厘米,盒長50厘米,高、寬各為20厘米;盒為三格,分放三級筍。中間一格較大,占盒長1/2,放一級筍,兩端兩格各占盒長1/4,分別放二級筍和等外筍,隨采隨分級放入。
3.采筍方法 采筍在壟面觀察,發(fā)現(xiàn)壟面有龜裂或頂瓦現(xiàn)象,下面即有可采之筍。用于輕扒壟土,露出嫩芽5厘米,防止碰傷筍尖或其他生長中的筍芽。手捏筍尖下3厘米處,用刀與地平面成70~75度角,距嫩莖3厘米處插入土內(nèi)。刀伸至刻度標記與嫩莖頂部相平時,按刀同時前伸,土內(nèi)發(fā)出響聲,嫩莖已割斷,隨即按級分別放入提盒內(nèi)。然后用濕土將洞埋到比壟高5厘米,用手拍至與壟面高度一致。避免土壤過松過緊,否則再抽生的嫩莖會因土壤松緊不一而彎曲,或因透光、透氣而變色、老化、筍尖散頭而失去原料價值。用此法采筍每人每天可采1~2公頃。
采筍時務必注意不可損傷地下莖和鱗芽。產(chǎn)筍盛期每天早、晚各收一次。采收綠蘆筍者于嫩莖高23~26厘米時齊土面割下。每次采收不論好壞應全部割取,否則遺留的嫩莖繼續(xù)生長會消耗養(yǎng)分,影響產(chǎn)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