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教室座位布置范圍和照度衛(wèi)生標準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guī)定了觀看教學電視的距離、水平斜視角和仰角,教室采光系數,人工照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勻度及其他有關要求
1.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目前各級各類學校中以電視為主要教學手段的教室。其他裝備有電視機的各種 類型教室亦應參照使用。
2、座位布置范圍
2.1、坐椅前緣至電視屏幕垂直面的水平距離醫(yī)`學教育網整理,以電視機顯像管尺寸的倍數計算,最小為4~5倍,最大不得超過10~11倍。
2.2、學生觀看電視的水平斜視角不得超過45°。
2.3、學生觀看電視的仰角不得超過30°。
3、照度
3.1、電視教室課桌面上的天然采光系數最低值不應低于1.5%.
3.2、利用電視機進行教學時,課桌面人工照明的平均照度應為60±61x,照度均勻度不應低于0.7.
3.3、電視教室照明應以熒光燈作光源,不用裸燈,燈下沿距課桌面不小于1.7~2.0m,燈管的布置宜使其長軸垂直于黑板面。
3.4、照明設計計算照度時,照度補償系數取1.3.
3.5、考慮到電視教室兼作其他用途,室內可按普通教室要求布燈和設置黑板燈,并應根據不同功能需要分組設置照明燈的控制開關。
3.6、照度測量應用余弦校正和色校正的照度計,并必須經過校準。測量采光和照明分別按GB 5699-85《采光測量方法》和GB 5700-85《室內照明測量方法》的方法進行醫(yī)`學教育網整理。
3.7、電視教室應有防止燈的光源在屏幕上產生反射眩光的措施。
3.8、電視教室必須設有轉暗設施和加強通風的設施。
4、名詞解釋
4.1、觀看電視的水平斜視角 觀看者在水平方向上偏離電視屏幕中軸線的角度。
4.2、觀看電視的仰角 觀看者水平視線與電視屏幕中心所成的夾角。
4.3、照度均勻度 教室內課桌面上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
4.4、 轉暗設施 進行電視教學時遮擋天然光射入教室內的設施醫(yī)`學教育網整理。如電動或手動的遮光窗簾(需有窗簾箱)或遮光通風百葉窗等。
附錄A
電視機上防止反射眩光的設施 (參考件) 防止燈的光源在電視機屏幕上產生反射眩光的措施很多,其中之一是在電視機外殼上加一遮光板。此板用不透明材料制成,其向前方伸出的長度與燈距電視機的高度成反比。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衛(wèi)生標準技術委員會學校衛(wèi)生標準分委會提出。 本標準由華西醫(yī)科大學負責起草。
本標準由衛(wèi)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北京醫(yī)科大學兒童青少年衛(wèi)生研究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