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長期應用本藥的病人,在手術時及術后3~4日內常須酌增用量,以防皮質功能不足。一般外科病人應盡量不用,以免影響傷口的愈合。
(2)本品及可的松均需經肝臟代謝活化為氫化潑尼松或氫化可的松才有效,故肝功能不良者不宜應用。
(3)本品因其鹽皮質激素活性很弱,故不適用于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癥。
(4)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高血壓病、動脈粥樣硬化、心力衰竭、糖尿病、神經病、癲癇、術后患者以及胃、十二指腸潰瘍和有角膜潰瘍、腸道疾病或慢性營養(yǎng)不良、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孕婦應慎用或禁用;對病毒性感染應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