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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種抗過敏藥,口服不要超過一個月
雖然“開瑞坦”是非處方藥,患者可自行上藥店購買,但不贊成患者長期服用,市一醫(yī)院皮膚科副主任醫(yī)師陳春梅介紹,相比第一代抗過敏藥物,如“撲爾敏”來說,以“開瑞坦”為代表的第二代抗過敏藥物,對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影響較小,一般不產(chǎn)生或僅有輕微的嗜睡作用,對用藥者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學習影響較小。
但若長期吃同一種抗過敏藥,則非常容易引起耐藥現(xiàn)象,導致藥效下降而不能起到抗過敏的作用。此外,抗過敏藥大都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長期服用后對人體會產(chǎn)生較大的危害。
因此,不宜長期使用同一種抗過敏藥,一般超過一個月就需換用其他類型的藥。如果服用抗過敏藥后效果不明顯,也不能擅自加大藥物的劑量,要及時請教醫(y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