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橋的基牙牙周膜情況選擇:
1)臨床上常用牙周膜面積大小來衡量是否為良好基牙。牙周膜面積與牙根的長短、數(shù)目和形態(tài)有關(guān),牙根長而粗大或多根牙者牙周膜面積大,其支持能力也大。功能良好的牙齒,其牙周膜間隙的寬度為0.18~0.25mm;無功能牙,牙周膜變窄,但在一定的生理功能刺激下,也可逐漸恢復正常寬度;咬合創(chuàng)傷或松動牙,牙周膜變寬。當牙周組織萎縮或牙周袋形成時,牙周膜的面積相應縮小。因此應選擇牙周膜面積大,能夠承受(牙合)力的牙齒作為基牙。
2)在選擇基牙時,應從X線片上檢查基牙牙槽骨的骨質(zhì)致密度和牙槽骨有無吸收。若牙槽骨的吸收超過根長的1/3,就不宜選作基牙。牙槽骨對咬合力相當敏感,牙齒失去咬合功能,隨功能失去的時間推移,在X線片上顯示蹬骨質(zhì)逐漸疏松,骨小梁排列不整齊。此類牙不能立刻選作基牙,可以對這類牙采取措施,增加適當(牙合)力,待牙槽骨恢復正常,有新的骨小梁產(chǎn)生,且排列也比較整齊而致密時方可作為基牙。
3)如患有根尖周炎癥、根尖周膿腫或根尖周囊腫,必須經(jīng)治療痊愈后才能再考慮是否可以選作基牙。如果經(jīng)過根尖切除,牙根長度減小明顯,影響牙的支持能力,不宜作基牙。
4)若牙齒超出其正常生理動度,表明其牙周組織有病理性改變,必須拍X線片等詳細檢查,找出其松動的原因。若經(jīng)過治療后能恢復到正常的穩(wěn)固度,符合基牙的要求,則可選作基牙,否則不能用作基牙。若經(jīng)過治療,牙周組織炎癥得到治愈,牙齒仍為Ⅰ度松動,有時也可作為基牙,但應在同側(cè)增加基牙數(shù)目。